各学院:
根据教学管理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学生选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20、21、22、23级在校本科生。
二、选课时间
分为初选和补选两个阶段。
1.初选阶段: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24:00时。初选阶段选课学生数未达15人的课程不予开课,已选此类不开课程的学生可在补选阶段完成选课。
2.补选阶段:2023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24:00时。
三、选课方式
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在线选课,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学生选课操作指南》(附件1)。
四、开设课程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共开设118门通识教育选修课,包括23门次线下、95门线上课程,具体信息可登录教务系统中的选课模块进行查询,或者详见《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课课程管理信息》(附件2)。线上课程操作手册等文件详见附件3至附件5。
五、考核时间
1.线上课程的考核时间:1学分的课程第五教学周进行考核;2学分的课程第九教学周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详见在线课程平台相关信息。
2.线下课程的考核时间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确定。
六、选课要求
1.请各学院严格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逾期不予受理。
2.选课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退选。
3.多次选修的同一门课程只记录一次学分。
4.原则上,每个学生、每学期选修不超过2门通识教育选课;小语种补学分学生,可到教务处办理选课。
5.未经选课程序自行旁听的学生,无参加该课程考核的资格。
6.其他不明事项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杨兴龙
联系电话:2982135
办公室:行政楼231
教务处
2023年12月25日
初审初校:杨兴龙
复审复校:梁金广
终审终校:张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