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师资”在评估中是如何界定的?
答:师资专指学校在编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即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上的教师。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外聘教师,即使担任教学工作,在分析师资整体结构状态时也不能考虑在内,他们承担的教学任务以适当的方式加以说明。
2.青年教师如何界定?
答:青年教师是指35周岁以下的教师。
3.专任教师和主讲教师如何区分?
答:专任教师指具有高等教育的教师资格、承担教学任务(不一定是讲课,承担其他教学任务也可以)的人员;主讲教师指的是主讲本科课程的教师。“主讲教师资格”是指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新教师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主讲教师按学年统计,一般各学年主讲课程的教师人数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