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营口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根据《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二、申报条件
在我市辖区内单位完成的科技成果,并在2011-2013年通过鉴定、评审及验收的项目;授权发明专利、授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新药证书、农业新品种证书等。并符合《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和《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第六条到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填报《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附下列附件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2、知识产权证明;
3、查新检索报告;
4、技术研究报告、主要论著;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
6、应用证明;
7、相关技术资料。
申报材料共一式七份,三套为完整材料,包括《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和申报材料中的1-7 ,其中一套由原件装订而成,并标明存档。其余四份仅有《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即可。所有材料规格大小应与《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一致。
经审查受理后,对申报项目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申报单位要准备10分钟的PPT答辩材料。答辩内容包括:1、立项背景和目的、关键技术及创新点;2、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同国内外同类项目先进水平的对比和应用情况;3、推动技术进步或科学发展的作用,以及已经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申报项目要提供项目简介一份,其中科技进步奖主要介绍项目概况、创新点、推广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字数为300字,上述材料用电子版发到奖励办公室邮箱。
四、奖励项目推荐、申报与受理
(一)推荐与申报方式
1、按属地由市(县)、区科技局签署推荐意见后,向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申报;
2、市直属单位直接向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申报;
3、中省直驻营单位经单位审查合格后,直接向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申报。
(二)受理
1、经形式审查,要符合有关规定,材料完整、齐备,方可受理。
2、对于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项目完成人资格争议的项目,在争议解决之前不予受理。
3、对未进行科技成果鉴定,以知识产权、新药证书、农业新品种证书为申报条件的项目,要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
五、受理时间
2013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受理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11月30日止。
各种表格由营口科技网下载。网址为:ttp://www.ykst.cn/
有情链接—营口科技成果网—成果奖励
六、受理部门
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
地 址: 少年宫里学府园A4
联系电话: 2833149
联 系 人: 孙莉
邮 箱:ykkjgl@263.net
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申请程序
凡申请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单位,请登陆营口科技信息网( www.ykst.cn),下载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并按照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程序要求,提供规定的必备材料。按属地由市(县)、区科技局签署推荐意见后,向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申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对申报奖励项目的范围、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自接收申报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经初步审查决定受理或不受理。
相关资料下载:
营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程序.doc
附件1:营口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doc
附件2:营口市科学技术功勋奖推荐书.doc
附件3:营口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书.doc
附件4: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异议书.doc
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