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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 年)》
发布日期:2014-05-04

 

 
辽宁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 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3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的通知》(教社科[2011]3号)和《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全面规划2012—2020年辽宁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任务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工作。近年来在《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辽宁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指导、推动下,我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呈现出繁荣发展的局面,提升了高等学校自身的综合实力、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了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大力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到2020年基本形成辽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为建设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为构建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注入辽宁元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是未来一个时期我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主要任务,内容包括:
——学科体系建设。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研究宣传,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作出新贡献。重点扶持基础学科,切实加强应用学科,积极发展交叉学科,着力培育新兴学科,注重结构布局,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力争到2020年左右形成以重点学科为支撑点,新兴交叉学科为增长点,一些领域在全国成为亮点的辽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
——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以国家级基地为龙头,以省级基地为基础,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注重质量、数量、层次和门类的协调发展。以研究解决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重点,凝练学术方向、汇聚研究队伍、增强发展活力,建设一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辽宁地方特色,享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学术高地和咨询智库。推动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
——研究项目体系建设。统筹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重点支持跨学科研究、综合研究和战略预测研究,构建团队协同攻关与个人自由探索并重的研究项目体系,大力提高研究质量和创新能力,争取承担更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组织力量承担省部级重大项目,努力培育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优秀学术精品和传世力作,彰显“辽宁创造”和“辽宁特色”。
——人才队伍体系建设。依托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重点研究基地,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下大力气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培养青年学术后备力量,培育并长期支持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力争造就一批学汇中西、享誉全国的名家大家,一批功底扎实、勇于创新的学术带头人,一批年富力强、锐意进取的青年拔尖人才,一批结构合理、协同探究的创新团队,构建结构合理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体系,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聚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转化应用,强化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普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大力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积极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构建哲学社会科学社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为提升辽宁文化软实力,助推文化强省做出贡献。
——环境支撑体系建设。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科研组织形式。一手抓繁荣发展,一手抓科学管理,为学术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经费管理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率。适应信息化、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强图书文献、网络、数据库等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构建方便快捷、资源共享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条件支撑体系。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拓展交流渠道,健全合作机制,构建良好合作交流环境。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完善以质量、创新和贡献为导向的科研评价制度,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相结合的学风建设工作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二、重点建设内容
(一)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深化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和基本观点研究,加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究,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研究宣传,在服务于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国家战略、沈阳经济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突破辽西北区域发展战略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丰富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思想和理论体系,努力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术话语体系注入辽宁元素。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扎实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使用工作,建立检查监督机制,确保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统一使用工程教材。力争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做出贡献。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建立辽宁省和高等学校分级培训体系,组织和开办好各级培训研修班,发挥好培训基地作用,对工程教材所涉课程的任课教师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制定实施《辽宁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建设规划》,加强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特别是中青年理论队伍建设。制定实施《辽宁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全面实施课程建设标准,健全质量测评体系,努力改进教学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加大实践教学力度,注重教育教学效果。
(二)推进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
按照立足创新、提高质量、增强能力、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体系,使其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咨询服务、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等方面引领和带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发展。鼓励高等学校自身、校际之间、高等学校与社会之间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创建、共建工作。推进以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为导向和新兴交叉研究领域的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新确立一批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在注重全面提升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质量的基础上,力求我省在新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方面实现新突破。推动和开展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和示范工作。以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为牵动,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创新组织管理,强化开放合作,增强综合创新能力,提升服务国家特别是服务区域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争取国内国际学术影响力和话语权,将重点研究基地打造成为咨政服务的智库,学术交流的重镇,人才汇聚的高地,新兴交叉问题研究和学术增长点的孵化器。
(三)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
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基础研究实力雄厚的相对优势,重点支持关系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全局和学科创新发展的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对人类社会发展共同面对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基础研究,力争在全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相关领域有辽宁声音、辽宁影响、辽宁地位;立足基础优势,面向辽宁特色,注重超前谋划,重点支持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基础研究;瞄准理论创新,突出文化传承,彰显区域特色,整理文献资料,推出标志成果,重点支持对传承中华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有重大作用的基础研究。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学科齐全的优势,着力推进跨学科研究,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不同学科之间,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之间的交叉融合,培育新的学术领域和学科增长点,建立高度体现学科间交叉融合的新型重点实验研究基地。
(四)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
着眼于党和国家的战略需求,聚焦辽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面向社会现实,关注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和关键环节,重点扶持关乎辽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三大主题以及三大区域发展战略等立足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对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加快辽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管理模式转型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应用对策研究。搭建决策咨询平台,拓展决策咨询渠道,以利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为政府部门知悉、采纳。立足区位特点和地缘优势,开展全球问题、国际区域和国别问题的长期跟踪研究。支持高等学校与国家部委、地方政府等合作建设咨询型智库,设立一批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基地,推出系列发展报告和政策建议,以扎实有力的研究成果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决策。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文化成果转化,积极参与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发展研究,推动探索新的文化业态,凸显“辽宁创造”,为文化强省、提升辽宁文化软实力做出贡献。
(五)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广普及
坚持文化传承与文化传播并重,推动人文社会科学普及与自然科学普及协调同步发展。面向社会开设“高校名师大讲堂”,建设一批精品文化讲坛,使公众享受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名师的最新研究成果,提升高等学校文化的社会影响力和引领力。充分利用网络和新闻媒体,提升高等学校社科名家名作的知名度,提高讲座的利用率和普及率。开展“高校理论名家社会行”活动,鼓励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社会基层,走入企业行业,融入普通百姓,及时了解社会对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应用对策的需求,增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现实感,着力解决相关理论与现实问题。组织动员名家大家撰写高质量社科普及读物,积极宣传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科学理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众人文素质。创建、共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网络资源共享平台。
(六)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
坚持以推进学术交流与合作为主线,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提升国际学术交流质量和水平,推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向世界,争取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支持高等学校举办创办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鼓励高等学校与国外高水平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开展深入合作,参与和设立国际学术组织、国际科学计划。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探索在国外和港澳地区合作建立海外中国学术研究中心。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积极拓展对外交流渠道,扩大辽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影响力。支持面向国外翻译、出版和推介高水平研究成果与精品著作。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外文学术网站和学术期刊建设试点工作。支持高等学校专家和学者在国际学术机构任职,支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者、科研骨干到海外从事高水平的学术访问、交流和研修,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加大高等学校对境外杰出学者和中青年学术骨干的引进力度。
(七)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基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
加强高等学校社会调查、统计分析、基础文献、案例集成等专题数据库建设,推进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学术网站、栏目建设,加强与现有信息服务机构的衔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参与建设和充分利用中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网络资源。鼓励各高等学校扩大中外文图书期刊入藏数量,提高服务水平,为教学科研提供文献保障。加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中外文期刊建设,开展优秀期刊评选工作,建设国内知名的专业学术刊物,推动学术期刊特色化、专业化和数字化发展。
(八)开展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和表彰
以质量、创新和贡献为导向,建立健全成果分类评价标准,打造优良学风,倡导科研诚信,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成果受益者参与的多元多方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制度,设立辽宁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繁荣奖励专项,充分发挥奖励、宣传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增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三、保障与实施
1.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制。省教育厅、财政厅牵头组织实施“辽宁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繁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繁荣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繁荣计划”的管理规章制度,决定“繁荣计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厅,负责制定和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繁荣计划”相关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建议,并进行推动实施和日常管理。成立“辽宁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委员会”,对“繁荣计划”有关事项进行决策咨询。
2.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经费管理。省财政统筹专项资金积极支持“繁荣计划”。鼓励各地区、各高等学校在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多渠道、多层次积极筹措经费,支持“繁荣计划”的实施。对各类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项目承担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绩效评估和审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在经费安排和使用上注重与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以及省有关专项经费等有机衔接,避免重复投入,要形成合力,实现集成发展。
3.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辽宁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委员会根据“繁荣计划”建设任务及区域战略发展需要,制定年度项目指南,经“繁荣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后,面向全省高等学校组织申报和评审,提出立项方案,报“繁荣计划”领导小组审批。各高等学校根据年度项目指南,发挥自身优势,组织项目申报和实施,并提供相应条件和经费支持。
4.坚持项目建设与教育改革试点相结合。充分发挥“繁荣计划”建设项目的导向作用和示范效应,推动教育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各高等学校将改革创新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敢于突破。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高等学校开展推广应用、科研合作、学术评价、学科交叉等改革试点。
5.坚持全面推动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扎实稳健推进。“繁荣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繁荣计划”各项任务和重点建设内容,在全面启动“繁荣计划”的基础上,设立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出台系列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本计划颁布后,各地区、各高等学校应结合自身实际和优势,找准着力点,重点突破,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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