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办理
每年9月份,新生经体检复查合格并正式注册学籍后,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办理。
1.学生工作处根据新生学籍注册情况向各学院发出《办理新生学生证通知》,并按照各学院新生实际数量分发《学生证》;
2.各学院接到《通知》后,以学院为单位统计上报新生《学生购票优惠卡信息》。各学院上报时,同一专业放在一个Excel表格中,全院新生放在一个文件夹中。Excel表格命名,例:“XX专业-XX级学生购票优惠卡信息”;文件夹命名,例:“XX学院-XX级学生购票优惠卡信息”;
样表
3.各学院指导新生认真填写《学生证》首页“学生基本信息”,粘贴一寸免冠照片,填写要求字迹工整、规范,不得涂改。填写后,以院为单位上交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审核各学院《学生购票优惠卡信息》和《学生证》填写情况,粘贴《火车票学生优惠卡》;
5.加盖校钢印;
6.各学院领取《学生证》,并分发至每名新生。
二、补办
补办《学生证》时间为每年6月份和12月份,补办必须是丢失、损坏严重、修改乘车区间、重新换证(退伍、休学、转专业)等情况,每证收取10元工本费。
1.丢失:①本人及时向所在学院报失、登记;②登报声明原有《学生证》作废,7日内确认无法找回;③携带报纸原件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并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④以学院为单位向学生工作处申请补发。
2.损坏:①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补发申请,阐明损坏缘由;②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并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③将“补发申请表”、损坏的《学生证》和1张一寸免冠照片收集整理后,以学院为单位向学生工作处申请补发。
3.修改乘车区间和重新换证(退伍、休学、转专业)的补办程序同损坏。
4.学生因休学、退学、入伍、出国等离校时,应将学生证交回所在学院注销后方能离校。
一、新生办理
每年9月份,新生经体检复查合格并正式注册学籍后,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办理。
1.学生工作处根据新生学籍注册情况向各学院发出《办理新生学生证通知》,并按照各学院新生实际数量分发《学生证》;
2.各学院接到《通知》后,以学院为单位统计上报新生《学生购票优惠卡信息》。各学院上报时,同一专业放在一个Excel表格中,全院新生放在一个文件夹中。Excel表格命名,例:“XX专业-XX级学生购票优惠卡信息”;文件夹命名,例:“XX学院-XX级学生购票优惠卡信息”;
样表
3.各学院指导新生认真填写《学生证》首页“学生基本信息”,粘贴一寸免冠照片,填写要求字迹工整、规范,不得涂改。填写后,以院为单位上交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审核各学院《学生购票优惠卡信息》和《学生证》填写情况,粘贴《火车票学生优惠卡》;
5.加盖校钢印;
6.各学院领取《学生证》,并分发至每名新生。
二、补办
补办《学生证》时间为每年6月份和12月份,补办必须是丢失、损坏严重、修改乘车区间、重新换证(退伍、休学、转专业)等情况,每证收取10元工本费。
1.丢失:①本人及时向所在学院报失、登记;②登报声明原有《学生证》作废,7日内确认无法找回;③携带报纸原件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并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④以学院为单位向学生工作处申请补发。
2.损坏:①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补发申请,阐明损坏缘由;②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并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③将“补发申请表”、损坏的《学生证》和1张一寸免冠照片收集整理后,以学院为单位向学生工作处申请补发。
3.修改乘车区间和重新换证(退伍、休学、转专业)的补办程序同损坏。
4.学生因休学、退学、入伍、出国等离校时,应将学生证交回所在学院注销后方能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