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委关于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条例》重要意义。《条例》是我们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标志着统一战线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学院党委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提升工作本领的必然要求,切实学懂学深学透,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院党委中心组要将《条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各二级中心组要把《条例》学习纳入日程,作为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
二、深入开展《条例》内容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统一战线的性质、地位、作用和目标任务、范围对象,明确了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明确了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的基本政策和主要任务,明确了党对统一战线领导的基本要求和统战部门的主要职责。要通过培训班、座谈会和专题研讨等形式,在全院教职工中,重点是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条例》精神的学习教育工作。积极帮助、支持党外人士和统一战线广大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进一步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推进学院协商民主建设,学院党委与学院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无党派人士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学院党员大会、发展规划和重要制度文件制定、修改建议以及关系学院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参政议政和开展民主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学院人才培养和改革发展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根据需要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或列席有关重要会议。
健全和完善学院领导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制度、情况通报和座谈会制度。定期向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学院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认真落实和解决。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可以通过会议、书面和约谈等形式,就学院党政工作、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组织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学院党委有关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执行和实施情况的检查,参加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等工作。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推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注重加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素质。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和成员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四、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切实把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按照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引导,增加政治共识。将党外知识分子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学院统战工作规划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培训载体。积极为党外知识分子提供广泛的参与学院事务和充分表达个人意愿的平台。积极为党外知识分子走出校门,为社会奉献才智提供更宽松、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加强党外知识分子的道德教育和道德自律,加大教育活动的广延性和纵深性,拓展政治引导的时空维度。积极宣传党外知识分子中的先进人物,增强感染力和感召力。加强留学人员统一战线工作。坚持广泛团结、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发挥作用的方针,大力引进优秀留学人员为学院服务。
五、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增进各族师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严格执行民族政策,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师生的权益,坚决反对和禁止任何针对特定少数民族群众的歧视性行为。加大学院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力度。
六、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党的宗教政策学习,维护信教师生合法权益,严格制止任何形式的校园传教活动,抵御和防范校外宗教渗透,加强网络宗教工作管理。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积极引导师生员工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共产党员应当团结信教群众,但不得信仰宗教。
七、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贯彻落实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方针,突出高等院校特色,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交往,广交深交港澳台海外朋友。
八、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发挥学院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重要基地作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统战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挥积极作用的党外代表人士推荐机制。学院党委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多于可配备职数的要求,建立院级和中层干部党外后备干部队伍,注重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坚持以政治培训为主,开展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理论培训。把适应履职需要作为教育培训重点,坚持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通过理论培训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通过实践锻炼丰富经历阅历、提高能力素质。大力举荐学院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和有关社会团体任职。
九、进一步加强统战部门建设。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能。支持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单独设立统战委员。
十、按照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统一战线工作职责。切实把统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纳入工作计划,纳入党校的重要教学内容。贯彻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委书记率先垂范,亲自做统战工作。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要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相关干部的管理方面,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形成工作合力。学院党委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牵头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有关党委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担任成员,办公室设在统战部,对学院统一战线工作进行研究、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