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微言教育 发布时间:2014-02-13 14:46
1月15日,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在会上强调,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把握七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把方向,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抓好“三爱”教育和“三节”活动,突出诚信教育,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完善“青少年志愿服务制度”。要切实改进体育、美育工作,养成学生一辈子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要部署推进课程改革,把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实化、具体化,转化为学生的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体现到课标、教材以及考试评价中。
二是促公平,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要兜底线,研究实施“国家贫困地区儿童教育发展规划”,注重农民工子女教育,支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启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保障每一个孩子都有学上。要保基本,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办好必要的教学点,使每一所学校都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抓好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要上水平,优化学校布局,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进入重点大学比例,提升中西部地区教育水平,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三是调结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要加快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校企紧密合作、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动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
四是抓改革,积极稳妥破解考试招生制度难题。出台“总体方案”和关于高考、外语一年多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违规处理等5个配套“实施意见”。开展改革试点,改进考试内容,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宣传引导。
五是转职能,改进教育管理方式。要简政放权,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统筹整合专项资金,减少各种检查活动,特别是要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要加快形成富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标准体系。要加快教育立法步伐。要进一步完善督学、督政、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省级督查、国家认定,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开展全国义务教育质量检测。
六是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公办普通高校加快推进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民办学校、中小学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等建设。要强化依法办学,提高学校管理的法制化水平。要坚持面向社会,引导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继续实施“2011”计划,推进产学研结合。
七是发挥社会评价作用,动员社会参与支持监督教育。要发挥行业企业作用。把行业企业的评价特别是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衡量办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要强化专业组织评价功能,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和“教育满意度测评”两项监测评估工作。要重视社会公众监督,主动加强政务、校务信息公开,特别是加大高校招生和财务信息公开力度。